1996年11月20日,市委、市政府(泰委[1996]38号)决定,成立市史志档案办公室,挂市档案局(馆)牌子。

1997年4月11日,市编委(泰编[1997]89号)批复,市史志档案办公室主管全市党史、地方志、档案、年鉴工作,并具体负责海陵区的党史、 档案工作,设10个处。

1998年12月31日,市编委(泰编[1998]117号)批复,同意建立市档案技术中心,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史志档案办公室领导。

2010年8月23日,市委(泰办发〔2010〕70号)批复,同意将市史志档案办公室更名为市党史方志档案办公室,挂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牌子,设11个处,不再承担海陵区的党史、档案工作。

2019年1月5日,省委办、省政府办(苏办〔2019〕7号)通知,市党史方志档案办公室更名为市党史方志办公室(市档案馆)。

2020年3月26日,市委(泰办发〔2020〕12号)批准,市党史方志办公室挂市档案馆牌子,设11个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