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县县立图书馆裁撤风波


2025-01-10 17:45 信息来源: 市党史方志办 浏览次数:


·
泰州市图书馆自
1922
年创立以来,历经百年
风雨,不仅是智慧之光的汇聚地,更是文化根脉
的守护者。
1941
2
月泰州城沦陷,泰县县立图书
(泰州市图书馆前身)
不幸落入敌手,一时之
间,书香蒙尘。
1945
8
月日军投降后,图书馆恢
复开放。然而,
1948
年初一纸裁撤令让图书馆命
悬一线,地方士绅闻讯行动,上书请求保留,经
多方努力,最终图书馆得以存续。
一、裁撤
1945
9
月,泰县县立图书馆流通部主任夏兆
麐呈请县政府恢复图书馆。夏兆麐被县政府委任
为馆长,负责图书馆重新开放。经过战乱,图书
馆馆藏损失近六千册,夏氏仅接收图书一万二千
余册、书橱三十张、巡回书箱六只、木椅一张、
茶几两张。没有合适的馆舍,只能暂时就原来的
旧阅览室,借用桌凳,整理开放。不到两个月时
间,即利用同仁堂东边平房,设特别、普通、儿
童阅览三室。
1946
年,泰县县立图书馆遵照
1939
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的
《修正图书馆规程》,分
设推广、阅览、采编、总务四组,各设主任、干
事、助理二人。正当夏兆麐踌躇满志,想要有所
施展,更好地为地方民众服务时,
1948
1
3
一道训令从天而降。
根据泰县县政府训令教字第
57
号,“令图书馆
馆长夏兆麐,奉省令,本县图书馆及体育场自民
国三十七年一月份起,一律裁撤……除令派本县
督学沈葆儒前往接收……令仰该馆长即日办理结
束造册移交会报,勿延为要!”第二天,《泰县日
报》
《县政府撤销两社教组织》
为题报道了这
一消息,一时间,一石激起千层浪。正如
《泰县
图书馆简史》
作者陆铨所言“此令似甚滑稽,起
首奉省令字样,究自何省及年月、发文字号,皆
未详明,近于儿戏”。
经过地方人士的多方打听,终于弄清楚裁撤
原委:泰县上报省财政厅
1948
年年度预算中有民
众教育馆而无图书馆经费,但抗战胜利后泰县并
无民众教育馆,江苏省财政厅为节约经费起见,
误认为泰县已有民众教育馆,下令合并图书馆和
民众教育馆。而泰县县政府接到训令后并没有向
省相关机构申明泰县具体情况,直接奉令将图书
馆先行裁撤。
二、抗争
面对县政府的裁撤令,热心地方文化事业的
士绅们坐不住了。苏后青
(教育家,时任泰县参
议员)
联合王斯谋
(《〔民国〕
续纂泰州志》
纂,曾任国学研究社评议员)、夏彭曜
(哲学学
士、医学博士)、沈本渊
(藏书家,曾任泰县三
区、七区区长)
和戈秉直
(藏书家、实业家),具
文请求保留图书馆,于
1
5
日上呈县长丁作彬并
转达省政府。
1
6
日,《泰县日报》
刊登全文。呈
泰县县立图书馆裁撤风波
32
·
·史
沉·
文详细列举了图书馆不能裁撤、合并为民众教育
馆的五条理由。一是泰县县立图书馆历史悠久且
成绩昭著。二是各省市县图书馆与民众教育馆均
同时分设,政府并未有明文规定两者必须合并,
且世界各国均普遍提倡设立公共图书馆。三是抗
战胜利后,泰州中等学校有省泰中、省盐中、私
立时敏、淮南、扬子江、苏北等,地方需要有一
所公共图书馆作为学生课后教育之用。而且,藏
书家戈秉直曾准备出售望岳楼藏书,立法院院长
孙科、最高法院院长夏勤同时致函丁县长,请求
县政府设法筹款,购买戈氏望岳楼藏书以充实泰
县县立图书馆馆藏,足以证明图书馆不能取消。
四是泰县民众教育馆已于
1935
年撤销,没有理由
用不存在的民众教育馆合并已经存在的图书馆。
五是民众教育馆组织庞大,内部架构繁复,所需
费用较多,与省政府节约经费的初衷相悖,相比
之下,图书馆每月仅需经费数百万元。呈文有理
有据,洋洋洒洒上千言,从泰县县立图书馆历史、
公共图书馆性质、地方文化需求等不同维度剖析
了图书馆不能裁并的原因,地方士绅请求保留图
书馆的一片赤诚之心跃然纸上。
除通过官方途径表达诉求外,地方士绅纷纷
动用私人关系寻求帮助。如:“行宪国民大会”代
表、仪征人包明叔,抗战时期其创办的
《新江苏
报》
曾辗转到泰县出版,与泰县县立图书馆多有
往来;镇江人陆小波,出生于泰州,时任江苏省
商会联合会理事长。这些人或直接致函江苏省教
育厅、财政厅,或私下接触江苏省教育厅厅长陈
石珍、财政厅厅长董辙,希望省政府方面能够顺
应民意,采纳舆情,务必保留泰县县立图书馆。
关心地方图书馆去留的还有教师学生们。因
为学生课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图书,夏兆麐和馆
员都是悉心指导,图书馆成为学生们课外学习的
一个重要场所,与学校教育互为补充。
1
10
《泰县日报》
发表了
《城区中小学校请求保留图书
馆》。江苏省立泰州中学、江苏省立盐城中学、泰
县私立淮南中学、泰县私立时敏中学、泰县私立
苏北中学、泰县私立扬子江中学、泰县县立初级
中学、泰县县立民新镇中心小学、泰县县立民新
镇第二中心学校、泰县县立坡管镇小学、泰县县
立城东镇小学、泰县县立城西镇小学、泰县县立
济川镇小学、泰县戈氏私立望岳楼小学共十四所
学校四十余名教师联合向县政府并向省教育厅、
财政厅请求恢复图书馆。
《泰县日报》
全程关注此事,并于
1
14
日发
表题为
《扩展本县社会教育》
的社论,将呼吁保
留地方图书馆的舆论推向高潮。文章认为,本县图
书馆藏书丰富,不只是青年学生和儿童课外求知的
泰县县政府裁撤泰县县立图书馆训令
(泰州市
图书馆藏)
33
·
唯一场所,也是文化界人士研究历史文化的地方。
扩展社会教育应当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并重,县政
府不应对社会教育过分轻视,希望全部社教经费能
够合乎标准。不仅不应裁撤图书馆,反而应该设置
诸如民教馆、农教馆、成人识字班等更多的社教机
构,使本县的社会教育办得更有生气。
三、保留
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接到泰县县政府转呈
的地方士绅及师生申请函之后,了解到泰县教育
机构的实际情况,再加上包明叔、陆小波、苏后
青、叶大根
(书法篆刻家,新中国成立后任江苏
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等人从中斡旋以及最高法院
院长、夏兆麐族侄夏勤的关心,
2
16
日江苏省教
育厅厅长陈石珍回复江苏省立泰州中学教员张子
陶的信中,已经明确表示:县立民教馆未正式成
立以前,原有图书馆准予继续办理。
2
24
日,夏
兆麐得到叶大根回信,省政府已经决定继续准许
办理泰县县立图书馆,民教馆尚未成立之前,图
书馆暂时借用民教馆经费。
图书馆终得保留,考虑到师生及爱好读书的
人们急需一个阅读场所,夏兆麐立即呈请县政府
请求暂先开放,并于
3
6
日贴出启示:本馆奉令
继续办理,兹订于三月七日照常开放,欢迎各界
人士前来阅览,特此通告。
3
10
日,《泰县日报》
报道,“兹奉江苏省政府
(三七)
府教四字第〇三
三八号指令,……原有图书馆,……姑准继续办
理……”。至此,持续
2
个月的裁撤事件以泰县县
立图书馆的继续开放告终。
从接到县政府裁撤训令到恢复开放两个月中,
图书馆仅仅是不对公众开放,夏兆麐及图书馆同
仁们,无一日不到馆,无一日不办公,无一日不
工作。奉令结束办理时,检点各项器具、各库书
籍,催还借出书刊,补抄将完结的善本,分类缮
写各类表册以备移交;接到继续办理训令时,又
一一归还原样,重新整理,以待开放。无论是夏
兆麐、图书馆馆员还是泰州的地方士绅以及师生
们,他们始终对图书馆能够继续开放充满希望。
裁撤风波只是泰州市图书馆百年时光回溯中
的一叶扁舟,从中却可以看到泰州的读书人为文
脉传承所做的努力,感受到泰州这座城市崇文重
教的传统。
(作者简介:张
劲,泰州市图书馆特藏部副主任)
责任编辑:殷
陈石珍回复张子陶信件
(泰州市图书馆藏)
1948
1
14
《泰县日报》
社论
(泰州
市图书馆藏)
34

作者:张劲,选自《记忆泰州》2024年第3期(总第32期)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全文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