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市图书馆自 1922 年创立以来,历经百年 风雨,不仅是智慧之光的汇聚地,更是文化根脉 的守护者。 1941 年 2 月泰州城沦陷,泰县县立图书 馆 (泰州市图书馆前身) 不幸落入敌手,一时之 间,书香蒙尘。 1945 年 8 月日军投降后,图书馆恢 复开放。然而, 1948 年初一纸裁撤令让图书馆命 悬一线,地方士绅闻讯行动,上书请求保留,经 多方努力,最终图书馆得以存续。 一、裁撤 1945 年 9 月,泰县县立图书馆流通部主任夏兆 麐呈请县政府恢复图书馆。夏兆麐被县政府委任 为馆长,负责图书馆重新开放。经过战乱,图书 馆馆藏损失近六千册,夏氏仅接收图书一万二千 余册、书橱三十张、巡回书箱六只、木椅一张、 茶几两张。没有合适的馆舍,只能暂时就原来的 旧阅览室,借用桌凳,整理开放。不到两个月时 间,即利用同仁堂东边平房,设特别、普通、儿 童阅览三室。 1946 年,泰县县立图书馆遵照 1939 年民国政府教育部公布的 《修正图书馆规程》,分 设推广、阅览、采编、总务四组,各设主任、干 事、助理二人。正当夏兆麐踌躇满志,想要有所 施展,更好地为地方民众服务时, 1948 年 1 月 3 日 一道训令从天而降。 根据泰县县政府训令教字第 57 号,“令图书馆 馆长夏兆麐,奉省令,本县图书馆及体育场自民 国三十七年一月份起,一律裁撤……除令派本县 督学沈葆儒前往接收……令仰该馆长即日办理结 束造册移交会报,勿延为要!”第二天,《泰县日 报》 以 《县政府撤销两社教组织》 为题报道了这 一消息,一时间,一石激起千层浪。正如 《泰县 图书馆简史》 作者陆铨所言“此令似甚滑稽,起 首奉省令字样,究自何省及年月、发文字号,皆 未详明,近于儿戏”。 经过地方人士的多方打听,终于弄清楚裁撤 原委:泰县上报省财政厅 1948 年年度预算中有民 众教育馆而无图书馆经费,但抗战胜利后泰县并 无民众教育馆,江苏省财政厅为节约经费起见, 误认为泰县已有民众教育馆,下令合并图书馆和 民众教育馆。而泰县县政府接到训令后并没有向 省相关机构申明泰县具体情况,直接奉令将图书 馆先行裁撤。 二、抗争 面对县政府的裁撤令,热心地方文化事业的 士绅们坐不住了。苏后青 (教育家,时任泰县参 议员) 联合王斯谋 (《〔民国〕 续纂泰州志》 分 纂,曾任国学研究社评议员)、夏彭曜 (哲学学 士、医学博士)、沈本渊 (藏书家,曾任泰县三 区、七区区长) 和戈秉直 (藏书家、实业家),具 文请求保留图书馆,于 1 月 5 日上呈县长丁作彬并 转达省政府。 1 月 6 日,《泰县日报》 刊登全文。呈 泰县县立图书馆裁撤风波 ■ 张 劲 32
· ·史 海 钩 沉· 文详细列举了图书馆不能裁撤、合并为民众教育 馆的五条理由。一是泰县县立图书馆历史悠久且 成绩昭著。二是各省市县图书馆与民众教育馆均 同时分设,政府并未有明文规定两者必须合并, 且世界各国均普遍提倡设立公共图书馆。三是抗 战胜利后,泰州中等学校有省泰中、省盐中、私 立时敏、淮南、扬子江、苏北等,地方需要有一 所公共图书馆作为学生课后教育之用。而且,藏 书家戈秉直曾准备出售望岳楼藏书,立法院院长 孙科、最高法院院长夏勤同时致函丁县长,请求 县政府设法筹款,购买戈氏望岳楼藏书以充实泰 县县立图书馆馆藏,足以证明图书馆不能取消。 四是泰县民众教育馆已于 1935 年撤销,没有理由 用不存在的民众教育馆合并已经存在的图书馆。 五是民众教育馆组织庞大,内部架构繁复,所需 费用较多,与省政府节约经费的初衷相悖,相比 之下,图书馆每月仅需经费数百万元。呈文有理 有据,洋洋洒洒上千言,从泰县县立图书馆历史、 公共图书馆性质、地方文化需求等不同维度剖析 了图书馆不能裁并的原因,地方士绅请求保留图 书馆的一片赤诚之心跃然纸上。 除通过官方途径表达诉求外,地方士绅纷纷 动用私人关系寻求帮助。如:“行宪国民大会”代 表、仪征人包明叔,抗战时期其创办的 《新江苏 报》 曾辗转到泰县出版,与泰县县立图书馆多有 往来;镇江人陆小波,出生于泰州,时任江苏省 商会联合会理事长。这些人或直接致函江苏省教 育厅、财政厅,或私下接触江苏省教育厅厅长陈 石珍、财政厅厅长董辙,希望省政府方面能够顺 应民意,采纳舆情,务必保留泰县县立图书馆。 关心地方图书馆去留的还有教师学生们。因 为学生课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图书,夏兆麐和馆 员都是悉心指导,图书馆成为学生们课外学习的 一个重要场所,与学校教育互为补充。 1 月 10 日 《泰县日报》 发表了 《城区中小学校请求保留图书 馆》。江苏省立泰州中学、江苏省立盐城中学、泰 县私立淮南中学、泰县私立时敏中学、泰县私立 苏北中学、泰县私立扬子江中学、泰县县立初级 中学、泰县县立民新镇中心小学、泰县县立民新 镇第二中心学校、泰县县立坡管镇小学、泰县县 立城东镇小学、泰县县立城西镇小学、泰县县立 济川镇小学、泰县戈氏私立望岳楼小学共十四所 学校四十余名教师联合向县政府并向省教育厅、 财政厅请求恢复图书馆。 《泰县日报》 全程关注此事,并于 1 月 14 日发 表题为 《扩展本县社会教育》 的社论,将呼吁保 留地方图书馆的舆论推向高潮。文章认为,本县图
书馆藏书丰富,不只是青年学生和儿童课外求知的 泰县县政府裁撤泰县县立图书馆训令 (泰州市 图书馆藏) 33
· 唯一场所,也是文化界人士研究历史文化的地方。 扩展社会教育应当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并重,县政 府不应对社会教育过分轻视,希望全部社教经费能 够合乎标准。不仅不应裁撤图书馆,反而应该设置 诸如民教馆、农教馆、成人识字班等更多的社教机 构,使本县的社会教育办得更有生气。 三、保留 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接到泰县县政府转呈 的地方士绅及师生申请函之后,了解到泰县教育 机构的实际情况,再加上包明叔、陆小波、苏后 青、叶大根 (书法篆刻家,新中国成立后任江苏 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等人从中斡旋以及最高法院 院长、夏兆麐族侄夏勤的关心, 2 月 16 日江苏省教 育厅厅长陈石珍回复江苏省立泰州中学教员张子 陶的信中,已经明确表示:县立民教馆未正式成 立以前,原有图书馆准予继续办理。 2 月 24 日,夏 兆麐得到叶大根回信,省政府已经决定继续准许 办理泰县县立图书馆,民教馆尚未成立之前,图 书馆暂时借用民教馆经费。 图书馆终得保留,考虑到师生及爱好读书的 人们急需一个阅读场所,夏兆麐立即呈请县政府 请求暂先开放,并于 3 月 6 日贴出启示:本馆奉令 继续办理,兹订于三月七日照常开放,欢迎各界 人士前来阅览,特此通告。 3 月 10 日,《泰县日报》 报道,“兹奉江苏省政府 (三七) 府教四字第〇三 三八号指令,……原有图书馆,……姑准继续办 理……”。至此,持续 2 个月的裁撤事件以泰县县 立图书馆的继续开放告终。 从接到县政府裁撤训令到恢复开放两个月中, 图书馆仅仅是不对公众开放,夏兆麐及图书馆同 仁们,无一日不到馆,无一日不办公,无一日不 工作。奉令结束办理时,检点各项器具、各库书 籍,催还借出书刊,补抄将完结的善本,分类缮 写各类表册以备移交;接到继续办理训令时,又 一一归还原样,重新整理,以待开放。无论是夏 兆麐、图书馆馆员还是泰州的地方士绅以及师生 们,他们始终对图书馆能够继续开放充满希望。 裁撤风波只是泰州市图书馆百年时光回溯中 的一叶扁舟,从中却可以看到泰州的读书人为文 脉传承所做的努力,感受到泰州这座城市崇文重 教的传统。 (作者简介:张 劲,泰州市图书馆特藏部副主任) 责任编辑:殷 勇 陈石珍回复张子陶信件
(泰州市图书馆藏) 1948 年 1 月 14 日 《泰县日报》 社论 (泰州 市图书馆藏) 34 作者:张劲,选自《记忆泰州》2024年第3期(总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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