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2024-01-15 11:22 信息来源: 市史志办 浏览次数:


近日,市档案局、市档案馆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做好民生档案工作的目标和思路举措。

《通知》指出,做好民生档案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内在要求。各级档案部门和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把各级党委和政府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过程中形成的档案纳入到民生档案管理范畴,把加强民生档案工作作为“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新时代档案工作的一项战略举措来抓,建好管好用好民生档案,充分发挥民生档案在维护党和政府威信、维护改革发展大局、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通知》强调,要抓好民生档案源头管理,推动各有关职能部门实现民生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切实提高民生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民生档案齐全完整,不流失、不散失。要加强监督指导,各级档案部门做好民生档案调查、登记和建档指导工作,界定民生档案种类,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民生档案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跟进、监督检查,推动民生档案工作逐步走向法治化轨道。要合理确定流向,各级档案部门摸清区域内民生档案资源分布情况、数量质量及重要程度,因地制宜推进民生档案资源整合。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进馆收集范围,制定进馆计划,建立面向民生的多元化档案资源体系。各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档案移交进馆制度,将具有查考价值的民生档案按期移交进馆。要加强开发利用,积极探索“实体分散、目录集中”管理模式,打造民生档案“馆室联动”利用体系,编制服务责任清单,推动查询利用“同城通办”。要深化资源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促进共享规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步提升。要延伸服务触角、拓展服务深度,将便民服务系统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切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群众对档案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

《通知》要求,要切实强化民生档案工作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层层落实、合力推动的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民生档案的接收、征集、管理、利用制度;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让民生档案工作成为“幸福泰州”建设成效、强富美高新泰州新实践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体现。

民生档案主要涉及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不同形式的各种文件资料。下一步,泰州档案局、馆将持续深化协同工作机制,密切配合,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加大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合力推进民生档案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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